谢谢,目标很好,但大可不必。 我按照雇佣合同上的时间踩着点到了虎穴。 其实就是从原来的路口往左走变成了往右走。 在林言斐的办公室还能清晰地看到我老板在欣赏墙上那幅「暴富」。 对,我的办公位就在林言斐的办公室里。 倒不是没有空余的工位了,而是林言斐特意安排的。 因为我是他的贴身保镖。 3 见到林言斐时,我愣住了。 那天晚上酒店灯光昏暗,我并未看清他的脸。 此刻阳光从落地窗斜照进来,他整个人像是镀了层金边——帅得我差点咬到舌头。 「金京京?」 他单手支着下巴,与外表极具反差感清洌的少年音里带着笑意。 「Yes,Sir!」我条件反射立正。 易脸红体质的弊端在这时候暴露无遗。 他扑哧一笑,从抽屉里捏出个红包,走到我面前,两根手指夹着那张十元纸币晃了晃。 「点男模的市场价是千八百,我在你这儿就值十块?」 这封红包还是过年时候我三婶的二姑的小侄女给我的,我也不太清楚里面的金额。 但这是我当时身上唯一的现金。 这让人又爱又恨的粤区红包文化。 我头皮一麻:「林总,那晚我喝醉了......」 「经济下行,我理解,那你有没有兴趣再睡个几十块?」他挑眉打断我,指尖「嗒嗒」敲着桌面,「或者——」 「或者?」 「你帮我骂人。」他忽然倾身靠近,「我家有群爹味十足的烦人亲戚,你演一下我女朋友,把他们骂的不敢再来就行。」 我后退半步:「......您确定这是保镖的工作范畴?」 「十万月薪的范畴。」他把十块钱塞进我掌心,「定金。」 「我手无缚鸡之力,嘴无攻击......」 「那天你喝醉缠上我前,把你闺蜜的渣男前任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他笑眼弯弯,「我觉得你骂人特别有风格。」 够了,上班不易,不卖身得卖艺。 4 林言斐给我下达这个任务后,十分仁慈的大手一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