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在了为国家攻克科研难关的光荣时刻。 再睁眼,却成了七十年代大队长家的童养夫之一。 就在我为落后的生产力感到忧虑时,另一个童养夫俞明诚牵着队长闺女来我面前耀武扬威。 “你就是个地里刨食的庄稼汉,拿什么跟我抢女人?” “小雅最喜欢听我念诗,精神富足才是真的富足,你以为谁都稀罕你那几粒粮食?” 我无语耸肩,“你做大队长家未来的上门女婿,我做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咱俩井水不犯河水。” 在我的带领下,全村人发家致富奔小康。 当初嚷嚷着精神食粮大于一切的周修远彻底傻眼了。 ...... 再睁开眼,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脑海中涌入一大段陌生的记忆。 不远处的一男一女手牵着手,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我可是城市户口,小雅和我结婚也就是城里人了。你最好认清自己的位置,别肖想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神情恍惚的看着对方的嘴唇张张合合,说出的话却丝毫没听进去。 注意力反而被周遭环境吸引。 毛坯房,八仙桌,墙上还贴着七十年代特有的海报,桌子上放了个水缸。 为人民服务的字样扎的我眼睛酸疼。 我震惊的眨了眨眼,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我这是穿到了70年代? “喂,我在跟你说话,你装什么听不见!” 男人见我迟迟没回话,顿时不乐意了。 根据脑海中的记忆,我知道眼前的男人便是大队长家另一个童养夫俞明诚。 而他身边的女人,便是大队长家的女儿何平雅。 我叹了口气,“你好歹也是知青,不把书上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带着村民们发家致富,反而脑子里整日想着情情爱爱?” 真丢文人的脸。 当着何平雅的面被我落了面子,俞明诚顿时被气的脸色涨红。 “你!你一个地里刨食的庄稼汉,怕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在这说什么大话!” 何平雅厌恶的撇了我一眼,为心上人抱不平。 “你就是嫉妒明诚有学问,要不是家里农收忙不过来,爸爸怎么会让你当我的童养夫。你不过是我们家养的一条狗,还真拿自己当回事了!” 她说的没错,大队长将我领回家的初衷,就是为了帮他家干农活。 名义上是童养夫,实则更像是雇佣的长工。 而俞明诚则是何平雅一见倾心的对象。 要不是没到岁数,两人早就结婚了。 见何平雅帮自己说话,俞明诚得意洋洋的推了我一把。 可他瘦的跟个麻秆似的,连着推了好几下我都无动于衷。 见此他脸上挂不住了,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 “季国安,我告诉你,等我和小雅结了婚,第一件事就是把你赶出去!你少在这耀武扬威,除了种地,你还会什么啊!” 我失望的看了一眼所谓的知青。 如今国家百废待兴,他好歹也是知识分子,却半点看不出文人气质。 为了逃避劳动,竟然连男人的脸都不要了,跑去当上门女婿。 这些年读的书,怕是读进狗肚子里去了。 “我从来没想过和你抢女人。” 我挺直身子,严肃的看着面前瞪大眼睛的男女。 “我的志向从来不是当个上门女婿,我要做国家的栋梁之材,推动科技创新,带领国人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这辈子,我有了健硕的体格和聪明的大脑,二者强强联合,再也不会因为熬夜做实验晕倒在实验室。 话音落地,两人全都傻眼了,看傻子般的眼神看着我。 “你......” 我没理会他们,绕过他们去了地里。 俗话说的好,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 只有亲身体验,才能研究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这才是科学的真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