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休年假,难得有空闲时间,沈秋临去上班我就在家研究菜品。 就因为前两天在书店看到一本书的标题叫作《如何抓住男人的心》。 保镖跟在我后面付钱的时候很明显地愣了一下,但是职业素养还是让他面无表情地买下了这本书。 刚回到家我兴冲冲地打开,结果发现这特么是本菜谱。 翻开书的第二页,里面赫然写着标题的答案。 【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 我扶额苦笑,不过这好像也是个办法。 一本书,一个我,一个厨房,一个奇迹。 当几个小时的成果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我心中萌生出一种我是个天才的错觉。 晚上七点沈秋临回到了家,一进屋就闻见了我饭菜的香气。 「今天是什么日子?让保姆做这么多菜。」 沈秋临走到饭桌旁,我看着他眼中的震惊有些窃喜。 「不是啦,我今天让保姆早下班了,这些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 我将筷子放在沈秋临面前,将蒸好的米饭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 沈秋临坐下,试探性地夹了一口面前的菜。 在我期待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很好吃,比餐厅做的还好吃。」 我心一惊,这是多么高的评价!?难道我第一次做饭厨艺就如此精湛? 我又看着沈秋临夹几筷子,他神情自若,又点了几下头。 我这才放下心来,也开始夹菜。 可刚进嘴,我就没忍住吐了出来。 「怎么这么咸?」 我又夹了另一道,一放嘴里一股又咸又酸的味道刺激着味蕾。 「呸呸呸。 「这也太难吃了吧! 「沈秋临,难吃你就说啊!为什么忍着?」 说着,我将桌子上的菜倒进了垃圾桶,虽说浪费可耻,可这也太难吃了吧! 沈秋临看着我的样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随后,他走到我身边,拉起了我因为不熟练而全都是小伤的手。 「这是你第一次做菜,我要是说了不好吃,你以后不给我做了怎么办?」 我看着被他握着的手,这好像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 好奇妙。 我抬眼看了看他的眸子,没有半分说假话的痕迹,眼底全是真诚。 我被他盯得有些害羞,下意识地别过头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他刚刚不是点头称赞,而是强迫自己把菜吃进去。 啊啊啊啊啊,好尴尬啊! 以后,我还是和沈秋临点了外卖。 做饭就是为了增进我和沈秋临的距离,本以为做得这么难吃肯定不行,没想到意外地有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