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百二十平的房子分给他六十平作画室。 自己连进去的钥匙都没。 刺眼的白炽灯被打开,室内干净、整洁,一尘不染。 画被整整齐齐摆好,我一一扫过,目光停留在角落里唯一装裱的画像上。 郁岑用精致的外框表达对它的珍视。 画中女孩清丽脱俗,灵动可爱。 一幅油画连人的毛孔都画出来需要多久。 我不知道。 但他为我画的,两个小时潦草完成。 我当时多激动啊,高兴地围着画转好几圈。 忽略了他略带凉意的眼神。 而被我当宝贝珍藏起来的画,不及面前这幅万分之一。 我有些痛苦地闭上眼睛,想起第一次见郁岑,是在一栋十六层高的楼顶。 我喊住即将轻生的他,连哄带骗把人弄下来。 松一口气的同时发现自己的腿都在颤抖。 他看着我,无言。 一个很脆弱的人。 我自以为是地想要救赎他,一纠缠就是十年。 他追求艺术,一个月卖一幅画,然而无人问津,每次都是我匿名花五千块买下来。 我加班应酬,陪客户喝到胃出血,出院不忘给他带一束玫瑰。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发篇帖子。 【庸俗。】 原来喜欢栀子,美丽的栀子。 我没忍住笑出声。 笑自己傻,连人家明晃晃的厌恶都看不出。 笑自己天真,蹉跎到三十岁一无所获。 十年青春被他用“舔狗型”概括。 手机叮咚一声。 郁岑:【睡醒记得通过一下好友申请。】 过了十分钟。 【他是我给你找的新男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