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束的不只是一段恋情。 而是过去的十年青春。 甚至可以说蔡鸿轩占据了我的前半生。 我和他,是在大学时期确定关系的。 但我爱上他,是在更早以前。 初中时,他从外地搬迁过来,成了我的邻居。 我们俩一开始只是朋友,一起上下学,一起写作业。 偶尔我爸妈下班晚了,我还会去他们家蹭饭。 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得什么叫喜欢。 只知道自己和蔡鸿轩在一起的时间很开心。 临近高考前,蔡鸿轩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突然转学离开了。 那时候通讯技术并不发达,我原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和他再见。 可能是上天的安排。 大学报道那天,我们俩又再次相遇了。 大学时期的我们,对于男女之情都有一些懵懵懂懂的想法。 一来二去之间,我们就确定了关系。 他对我的好,可以说是人尽皆知。 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里是限电的,自己没办法做饭。 但每到我生理期的时候,蔡鸿轩都会拜托食堂阿姨帮我熬一碗红糖姜水,然后像宝贝般捧着饭盒送到我们宿舍楼下。 他还私下里送了我室友们好多东西,拜托她们平时多照顾我一点。 原本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还是室友们羡慕我时说漏嘴了,原来背地里蔡鸿轩为我做了那么多。 大学毕业之前,蔡鸿轩在宿舍楼下向我求婚了。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里,我们相拥在一起。 他说会一辈子对我好,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他却缺席我们的订婚宴,让我在亲朋好友面前,成为了最狼狈的女人。 大概,承诺只在承诺的时候算数吧。 收拾东西的时候,我不小心碰掉了一个相框。 打扫的时候,被刺破了手指,血滴在照片上,溅出一朵鲜红的花。 我看着那朵花出神。 有一次蔡鸿轩生日,我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亲自下厨给他做了顿饭。 但我以前在家从来都没进过厨房。 结果那顿饭,不仅忙活到蔡鸿轩下班还没弄好,还把自己的手弄了好几道口子。 蔡鸿轩那么坚强的一个人。 看到我手上的伤口时,居然当场流下了眼泪。 那时候的我,是他心里的宝贝。 可时间一久,我对他来说,就越来越不重要了。 到如今,我则是变成了他可以随时丢弃的累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