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夙有很多身份,我的辩护人,我的上司,我的带教律师。 以及我奋力追赶的对象。 第一次见他时,我躺在病床上。 林夙礼貌向门口两个警察点头示意,坚定而温柔地走向我。 在那前一天,我杀了我的继父。 在他意图对我不轨的时候。 「我叫林夙,是你的辩护律师。」 那年我十八岁,恰好过了犯罪能从轻减轻的年龄。 我的母亲觉得我毁了自己也毁了她。 我刚刚被当地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录取,行李还没有完全收拾好。 我自以为的新生活,我的梦想,还未开始或许就要结束。 三十岁的林夙,短袖浸着薄薄的汗水,按录音笔的手也微微颤抖。 不停重复一句话。 「方遥,请你相信我。」 我也只能相信他,他是我至暗时光中唯一的救命稻草。 是我的救赎。 案件不公开审理,他在法庭上舌灿莲花。 清亮的木锤声响彻法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方遥无罪。」 不是缓刑,是无罪。 那个男人从天而降,打了一场漂亮的官司便又悄然消失。 我抱着判决书,忘了自己哭了多久。 白纸黑字上辩护人后面的名字也被我刻在了心上。 林夙,夙夜不眠的夙。 大学毕业,我戴着崭新的挂牌出现在林夙面前时,他并不惊讶。 「方遥,你很优秀,我相信你可以做好。」 从「你相信我」到「我相信你」。 我走了很远的路,才终于把这样的方遥带到林夙面前。 三十四岁的林夙,比初见时多了一丝沉稳。 在我的强烈争取下,他做了我的带教律师。 每一次出差,每一次上庭,我都紧紧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林夙经常忘带东西,于是直接告诉我家里的密码,让我时时跑腿。 同时期入职的同事笑我。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实习律师。」 我笑他们非我,焉知我之乐。 除律所的合伙人之外,林夙还是某个大集团的二公子。 所以他忙的很,既要打官司,又要帮着哥哥处理一点琐碎事务。 繁忙时,他给我安排不少案子,我都处理地井井有条。 甚至有一段时间,一些标的小的案子,当事人指名让方遥代理。 当然,是因为所里能力尚可的律师中,我是最便宜的。 林夙把手放在我肩上停了一瞬,语气诙谐。 「长江后浪拍前浪,看来我马上要被拍到沙滩上了。」 我却十分认真。 「后浪不能和前浪一起翻滚吗?」 许是我用词有些不当,林夙失笑,耳边也悄悄染上颜色。 不论基于他的何种身份,我对他,向来言听计从。 以至于他让我送他到饭店,我一句「好嘞」便风驰电掣。 到了才知道是送他和准未婚妻一家聚餐。 他给我转了五百,让我随便吃点什么,别喝酒。 不喝酒等着清醒地把他和他的傅家小姐送回家缠绵吗? 我把五百全部扫给隔街夜市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