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八岁那年,和我有婚约的江清风做了混混。 他想在首富程家站稳脚跟,所以在程妄缠上我时,他别过了头。 “宋南枝,你一个结巴,能得程少青睐,该知足了。” 我盯着他隐在袖中,手腕上的粉色发圈,泪眼朦胧。 “江清风,你不是说,会一辈子,保护我吗?” 他朝我吐了口烟圈,痞笑:“混混的话,你也信?” ...... 到程家的第三年,程妄指着打扫庭院的我,一脸好奇。 “听说宋南枝是你自小定下的未婚妻?” 江清风一头白毛,脸上是不屑的篾笑。 他说,宋南枝是一个害人精,小结巴,只能勉强算个认识的妹妹。 我默默放下扫帚,想辩驳不是的。 可话到嘴边,支吾了半天,半个字都蹦不出来。 我急得眼眶通红,再抬眼,却见程家大小姐程妍已经挽上江清风的胳膊。 两个人站在一起,俊男靓女,十分登对。 隔着一个过道,他的声音再次传来: “麻烦程少把她开了吧,省得大小姐看见她就烦。” 我早该知道,年少时的诺言做不得数。 可秋风渐起,耳边仍能传来少年那时坚定的话语。 “宋南枝,我江清风会保护你一辈子。” 也许我天生是个灾星,他才会一直不喜欢我。 十二岁时,我那个混混爸出去赌钱,一个月后再回来成了满身是伤的傻子。 我妈天天以泪洗面,只有隔壁的江家愿意和我们往来。 说来奇怪,隔壁江伯伯是个顶严肃的警察,却愿意和我爸称兄道弟。 还给我和江清风从小就定了娃娃亲。 十三岁时,我爸不知道又惹了什么事,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江伯伯一下慌了神,他带人去找,可他最后也没回来。 后来,我妈抛下我,连夜跑了。 江伯母见我可怜,把我接回了江家。 十七岁的江清风一把将我推倒在地,满面铁青。 “谁要和这个害人精住一起!滚出去!” 我那时已经三天没好好吃过饭,瘦得皮包骨,又害怕得说不出一个字。 江伯母叹了口气,将我护在怀里,湿了眼角。 “不怪南枝,不怪南枝。” 转头,又和我说,江清风最近心情不好,让我不要在意。 我知道的,都是因为我爸爸,害得他也没了爸爸。 那时,我有点恨上了那个混混爸。 做混混的,没一个好。 也是因为这个爸,让我在学校抬不起头。 班里总有人说,做了混混,活该不得好死,他的孩子,活该是个结巴。 我听见了,也不敢吭声。 然而放了学,却在巷子口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把那几个人往死了揍。 揍完人,江清风一把拎着我的衣领往家走。 “不看好你,还要祸害别人。” 那句谢谢卡在嘴边,改成了畏缩的一个字。 “好。” 自那之后,我成了江清风的跟屁虫。 就算我总是乖乖的不惹事,他也会动不动就说我是害人精,小结巴。 可在十五岁那年,他收下了我的保护费,一根粉色发圈。 他说,江家的人,没有让别人欺负的道理。 可自那之后,别人不敢欺负的我,却总被他教训。 不是嫌我裙子太短,就是头发太长。 我以为他那么傲娇的一个人,是不会对任何一个人另眼相待的。 直到程妍出现。 十八岁那年,江清风为了她,做了我们都恨的混混。 他想在程家站稳脚跟,曾经桀骜的少年,做了程妄的一条狗。 江伯母拉住我,摇了摇头。 “有些事,他要做,就让他去吧。” 我怔怔看着江清风越走越远的背影,突然发现混混的身姿也能那么挺拔。 可我有点怕,怕他不得好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