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初,我到昆市出差,办完事后准备回家,这时贵市恰好有事,我不得已在昆市滞留了一个月。 在此期间,我遇到了一个名叫李飞的同行。 他是个北方人,长相帅气谈吐不俗。 在和他闲谈中得知,他在泰国有一家旅游公司,这次回国,就是为了寻找合作伙伴,准备搭建一条国内到泰国旅游的产业链。 据他所说,十月份泰国那边的政策就会放开。 国人在家里那么久,到时候赴泰旅游势必会火热。 这几年,旅游行业每况愈下,很多小企业都相继倒闭,我的公司也早已经摇摇欲坠,这段时间都在垂死挣扎。 李飞提出想跟我合作,我负责国内的客户资源,他负责在那边带团观光。 我听了之后,觉得这的确是个机会,可是和他不熟,我并没有贸然答应。 李飞看出了我的迟疑,于是邀请我和他一起去泰国考察,但是也被我拒绝了。 就这样,这次见面,我们只是互相留了个联系方式。 十月二号贵市解封,我在外流浪了一个月,早已经归心似箭,当天就买了回家的机票。 我在家待了三天,这期间李飞陆陆续续给我打了十几次电话。 他告诉我泰国那边已经全面放开,这几天,很多国内的老板都跑过去投资旅游业,让我有意向合作的话,尽快过去考察一下。 我感觉他的确有合作的诚意,加之自己也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于是这次我答应了。 其实在19年的时候,我的公司就承接过泰国旅游团,可是刚刚有了点起色,就遇到了麻烦。 十月六号这天,我从贵市飞往香市,又订了七号下午的机票,从香市飞往泰国。 这是最便宜的路线,来回的机票,只需要一千五百块。 由于我办的是落地签,所以提前订好了泰国那边的酒店,一次订了三天。 我随身只带了一个旅行包,里面是两套衣服,还有我的护照和身份证,以及五千多块现金。 泰国有个规定,落地后会随机抽查入境人员,如果身上不足五千现金,会被遣返。 很奇葩! 下了飞机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我原本打算叫车直接去订好的酒店,第二天再去找李飞,可是这时我接到了他的电话。 李飞说他正在外面应酬,派了人到机场接我,让我把酒店退了,他那边已经帮我安排好了。 我推脱不了,想着早点见面也好,尽快把生意谈妥,于是就答应了。 来接我的是一辆丰田越野,车上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 两个男的应该都是同胞,一上车他们就用国语和我交谈,女的则从始至终没有说话。 走了七八分钟,其中一个男的给我递了一瓶水,我恰好有些口渴,也没有多想,接过来拧开盖子就喝了半瓶。 之后他们开始用泰语交流,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没过多久,我突然感觉很困,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哪曾想,这一睡,就是噩梦的开始。 也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吵醒。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等看清楚周围的环境,我整个人瞬间傻掉。 眼前是两个皮肤很黑的陌生男人。 其中一个抬着AK指着我,另一个驾驶着一艘小船,我们此时正行驶在一条河上。 这是哪? 你们是谁? 发生了什么? 我惊慌失措的问了三个问题,可惜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两个人漠然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下意识的在身上摸了摸,什么都没少。 身上的物品全都还在,包括五千多的现金。 我的第一反应是被绑架了,可是为什么随身物品一样没少? 我急忙摸出手机,给李飞打了过去,结果那边已经关机。 这时我才意识到,可能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骗局,从我决定去泰国的那一刻,就已经踏入了圈套。 就在我六神无主的时候,船停了下来。 岸边等着一辆皮卡车,车厢上坐着四个持枪的男人。 带我过来的两个人把我交给他们,之后又开着船走了。 我浑浑噩噩的上了皮卡车,大脑一片空白。 半个多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栋三层的楼房面前。 一个男人把我从车上拖了下来。 我忐忑的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志跌是妙瓦底。” 男人的口音有点类似南滇的方言。 听到妙瓦底这三个字,我的心瞬间沉入谷底,浑身冰凉。 满脑子只剩下一个想法,完了! 我明明去的是泰国,为什么一觉醒来却到了缅甸? 而且还是妙瓦底这个东南亚最绝望的地方! 来不及多想,男人用枪推了推我,示意我往前走。 进了房子,他们立刻没收了我的所有东西,并且全身上下都被搜了一遍。 一个人拿着手机过来让我接电话,说是他们的老板。 这个老板应该也是同胞,一口纯正的北方口音。 他自称皮老板,说别人开价三十万把我卖给了他。 他还在电话中安慰我,让我现在别多想,先休息,什么事情等他明天回来再说。 听到国人的声音,并且语气温和,我果然放松了不少,没有先前那么紧张了。 我单纯的认为,大家都是同胞,什么事都好商量,对方应该不会太难为我。 可是不久后我就知道,此时的这个想法,到底有多可笑。 我现在也已经搞清楚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李飞把我骗到泰国,又把我卖给了在妙瓦底搞灰产的皮老板。 泰国和妙瓦底只有一河之隔,我被迷晕后睡了一觉,就到了这里。 一切都清楚了,我也绝望了。 妙瓦底,号称人间的地狱,罪恶的天堂。 在这里,杀人如同宰鸡,死是迟早的事。 现在我只能在心中祈祷,这个还未出现的皮老板,能念在同胞的情面上,放我一马。 即使多给他赔一点钱也无所谓,只要能放我回去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