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了。 我有了后妈,也就有了后爸。 爸爸为了给他的宝贝老婆买名牌包包,送他们心爱的女儿去美国读高中。 他欠下上百万的高利贷,却在讨债人找上门的时候,把我推进了他们怀中。 「我拿我女儿抵债,她长的漂亮,一定很能赚钱。」 正文: 1 「我女儿很漂亮,一定很能赚钱。」 我万万没有想到,说这句话的人,会是我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亲。 那个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被我叫了二十年爸爸的父亲,林雄。 林婉站在一边,满眼都是幸灾乐祸的神情。 她妆容精致,打扮的如同一个千金小姐,一看就很有钱。 她的妈妈也是,穿金戴银,气质比我那直到病死都还在啃馒头榨菜的母亲不知高出多少档次来。 而这些钱,都来自于林雄欠下的高利贷。 他四处骗钱,就是为了让他的宝贝老婆和女儿过的体面。 而我,从高中毕业起,就没再从他这里得到一分钱的生活费。 每一次他都有推辞:「爸爸这边也过的不容易,你照顾好自己。」 我相信他过的不容易,我听很多人说过他负债累累。 却从未想过,这些负债,都是为了他另一个家庭的光鲜亮丽。 今天是我的生日。 也是他第一次记得我的生日。 他打电话把我叫到家里,说要给我做菜吃。 结果刚进门,他就把我推进了那些讨债人的怀里面。 他并没有开玩笑,并不是在暂时稳住追债人的心情。 他甚至很认真的追问:「你们瞧我女儿值多少钱?够不够抵债?」 我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恬不知耻去问我价格的样子,从未觉得这张脸是如此的陌生与可憎,他是我的父亲,亲生父亲! 他的旁边,林婉和她妈手挽手站在一边,没有一点的紧张与惶恐。 显然,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谋算! 用我去抵债! 看林雄不像开玩笑的样子,领头的那个泰国胖子开始对我上下打量,看的十分仔细,甚至上前捏住我的下巴,看我的牙齿整不整齐,像一个买卖牲口的人。 他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表示: 「东西是好东西,拿去卖个三五年,再抓去工厂给人生孩子,不能卖也不能生了,就把器官割了卖,总也能回本。」 林婉和她妈听了这话都瞪大眼睛,惶恐的缩在了一起。 想必她们对于一个女人去抵债的理解,也就仅限于卖身,她们觉得那不算什么大事。 可一听到卖身卖的是整个身体,她们也不禁心生恐惧,却并没有对我产生半分的不忍与同情。 胖子的话好似是故意说给林雄听,还去问:「你确定要拿她抵债?」 这一刻,就连这些做尽伤天害理之事的人贩子,都显得比林雄更有人性。 林雄面色惨白,他显然也被吓的不轻。 他倒是有所犹豫:「那......能不能再宽限我一点时间?」 胖子冷哼:「我们已经宽限了你好几个月,要不这个样子,让你老婆和小女儿一起去卖,帮你还债,这样,你大女儿可以不用卖器官。」 林婉一听就吓的惊叫起来,钻进了林雄怀里。 「爸爸......!」 林婉哭的娇滴滴,不断的呼唤,声音很是哀切。 她妈倒很淡定,上前安抚:「傻闺女,你爸爸怎么舍得卖你?」 搂着林婉娇小的身躯,林雄很快就做了决定,毫不犹豫。 「我确定,拿她抵债。」 「爸......」 我难以置信,无论如何不能够相信林雄会做这种事。 毕竟,就算他不是天下最好的父亲,也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或许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可我从不认为他是一个渣滓,残忍没有人性。 可我却忽略,他确实不是没有人性。 只不过他所有的人性、善良与感情!都给了别人! 给了他心爱的女人,以及他那一直引以为傲的心爱女儿,林婉。 胖子挥手,他身边的小弟来抓人。 感受到那些攀缠上手的枯糙手指,我惊恐的挣扎,躲避。 我哭着呼喊,比林婉要哀切一百倍,期盼林雄能够看我一眼。 能够想起来,我的身上也同样流着他的血,我也曾是那个心心念念期盼着他来幼儿园接我回去的孩子。 是那个努力懂事,不给他添一点点麻烦,不想给他增添一丁点压力的乖孩子。 可他好似听不见。 始终没有看我一眼。 2 凌晨的深夜,狂风巨浪好似要将人吞噬。 偷渡的小船漂泊在汪洋里,将我摇晃向地狱。 连人贩子都觉得我是个可怜人,给了我一碗燕麦粥吃。 那胖子胸口戴着佛牌,还是信佛之人。 他双手合十,叹了口气,告诉我,只有家里人都死完,家产变卖完的人。 或者那种吸毒吸到神志不清丧失行为能力的人,才会拿儿女去抵债。 「你父亲真该死。」 何等讽刺! 一个就连拿人器官去卖的人贩子都拥有的良知,却成了我从亲生父亲那里都奢求不到的东西。 我已经足够努力,足够懂事的自立,照顾自己,不去给他和他的家庭添一点麻烦。 可他,却毫不犹豫的让我去死。 狭窄的船舱里,求生欲让我无所不用其极。 我脱光自己去将自己干净的身体献给那个胖子,我跪下磕头,哀求。 「求你,求求你......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求你放我一条生路,我很聪明,我上的是名牌大学,我懂很多国家的语言,我可以去赚钱,我赚钱还你!」 狂风巨浪,几乎要晃出人的肠子,狭窄的船舱里闷热又恶臭。 胖子没有一点兴致。 可他还是对我的身体多看了几眼。 「算你好运气,这几天云康在村子里,他喜欢像你这样干净的女孩子。」 3 云康是这个地方的老大,三十出头。 他做的生意很杂,算缅北这一带年轻领头人中的佼佼者。 胖子提起他的时候很骄傲,但语气里也充满了畏惧。 说他心狠手辣,残忍、嗜血,杀人是常事。 他十六岁那年手刃了母亲独自来到缅北,自立门户,硬是凭自己的狠戾杀出一条血路,做出了自己的生意。 说他平日里脾气很好,待人仁义,却唯独讨厌女人。 因为他的母亲当年出轨,害死了他的父亲,还差点把他害死。 从那时起,他就对女人充满了憎恨。 女人于他而言只是宣解的工具,而且往往一个不小心就会惹他生气,被他残忍的杀害、肢解。 「如果你能让他喜欢,就不用出去卖。」 我绝望的回应:「我怎么可能得到他的喜欢,你都说了他讨厌女人。」 胖子冷然一笑,掀开帘子示意。 我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废弃牲口棚里的一具尸体。 尸体浑身是血,面目全非。 那个尸体的身体下面,还有一个孩子。 「这条‘鱼’去年才来,广东人,她父亲染上毒瘾,还不起债,我们只好抓她来,身材太干,没什么行情,只能拿去下崽,可生的崽子质量不行,昨天晚上难产,云康觉得她不挣钱,没必要治,就把她扔在了那里。」 我远远看着那具伤痕累累的尸体下的孩子,还没成形,十分恶心。 翻滚的胃与恐惧一齐涌上心田,凝聚在眼眶里,泪流不止,困难的喘息。 胖子冷笑一声,掐过我的后颈,迫使我看另一面。 泪眼模糊中,我看到一具悬挂在树枝上的纤细身影。 「那个女孩子,十四岁,被抓来送给云康,让云康活活弄死,肋骨断了,刺穿了肺管,一直吐血,连子宫也烂了。」 我害怕的蜷缩成一团,一边哭一边呕吐,上气不接下气。 胖子安抚的拍了拍我的背,轻声低语:「可是孩子,被一个人弄死,和被很多人弄死,或者像猪一样不断生育到死,还是有本质的区别,你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