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伞准备出门,跟我喝下午茶的闺蜜气笑了,「你就魔怔了是不是?」 「他一什么都不是的穷小子,就值得你那么费心?」 当然值得。 五年后,裴封可是这座城市的王。 「你听我的,你跟我一起去见裴封,多在他面前刷刷好感度,好不好?」 虽然我是穿书的,但闺蜜人不错,只是我不能讲实话。 只能最大限度的劝她跟我一起讨好裴封。 但她飞了我个白眼。 「我看你就是被他弄的五迷三道,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 闺蜜拒绝跟我同去,而我看看风雨交加的天,毫不犹豫的驱车赶往城北的工地。 到时,工人们在冒雨收拾东西。 我急急忙忙的跑到裴封身边,给他撑伞挡雨,自己淋湿了也不在意。 而他一贯的冷漠。 有工友打趣他,「阿封,你小子有福气,好好珍惜!」 「我都不认识她,谁知道她想干什么?」 裴封很冷,我来工地找过他好多回了,但他和我说得最多的就是嗯,或者无视我。 我知道他对我有戒心。 但是没关系,为了未来,我有的是耐心。 「我叫宋书书。」 「宋朝的宋,书就是读书的那个书,你也可以叫我书书。」 我已经记不清第多少次向他做自我介绍了。 他依然如每次那样,好像没听见我说话,收拾完东西就径直走开了,「别再跟着我。 他说不跟,我便停下了。 大雨哗哗的冲刷他的身体,平日里桀骜不驯的头发也服帖的垂下来。 可惜,他始终都没有回头看过我一眼。 甚至第二天我再来工地找他,他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他故意躲我? 我手一挥,撒钱找人。 五年后的裴封我遥不可及,但是现在的裴封想避开我,却没那么容易。 消息很快传来,他在城里的一家餐厅做服务生。 中等装潢,客源不大。 我暗中组织自家公司的员工去那餐厅团建,还和老板达成了协议,帮助他搞营销,把餐厅的装修搞起来,很快此处就成了热门的网红餐厅。 然后我才顺理成章的登门。 裴封给我送菜单,眼神很怪异,「你究竟想干什么?」 「当然是......」 我半眯了眼,故意逗他,「你猜?」 「爱说不说。」 这小子在我面前脾气臭的很,放下菜单就冷着脸走人,我也不着急逼他。 在他一飞冲天前,我能刷上好感度就行。 至于坊间流传的我爱他—— 我啜着红酒笑了。 爱情不是必需品,钱才是。 与其为他人神思不宁,倒不如搏个风光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