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一进家门,饭香四溢。 吴枫系着我那粉红色蕾丝围裙,端着一盘要糊不糊的鱼殷勤地跑到我面前。 我一边换鞋一边点评,“不错,有进步。这次看得出是鱼了。” 据吴枫所言,没结婚之前,他在一家修车行打工。 他学历不高,不会说话,挣钱少不说,还隔三差五被顾客奚落、被同事欺负。 救美的英雄之心熊熊燃烧,我大手一挥,当即让他辞职,我养他。 他笑的露出八颗牙齿,“那行,我做家庭主夫,天天给你做饭吃。” 经管两个星期的磨练,吴枫的厨艺有了肉眼可见的进步。 饭闭,吴枫献宝似地拿出了一个盒子。 我打开一看,金黄色漆皮包,差点闪瞎我的眼。 “二手市场淘的,看着居然这么新。最主要的是!才要三百块!” 他的样子是占了便宜惯有的欢欣雀跃。 我虽不识货,但也知道这包绝对比三百贵,心道吴枫傻人有傻福,这种漏都能捡到。 我芳心大悦,当即奖励他一个香吻。 “我很喜欢这个礼物,谢谢老公!” 吴枫心满意足,搂着我就亲了过来。 摆脱原生家庭的束缚,人生真的一帆风顺,随手捡来的老公深得我心,老公随随便便去二手市场逛一圈都能走运。 幸运之神降临,挡都挡不住。 第二天一早,我便兴致勃勃地背上新包去上班。 小代一脸惊讶,“沫沫,你这个包也太好看了吧!这看着好贵气,不少钱吧。” 我嘻嘻一笑,虚荣心作祟,伸出三个手指,“也还好啦,就三千,我老公送的。” 小代是个大嘴巴,不过半个小时,整个办公室都知道了我老公不像董以媛说的那样穷,至少送的起我轻奢包包。 主管闻言也特意来凑了个热闹,看见那包,她脸上愣了愣。 “这包,还挺眼熟,是不是上过哪个杂志?” 我瞬间心虚,笑容都勉强了起来。 “没有吧,哈哈哈,他瞎买的。” 话音刚落,办公室室花蹬着高跟鞋扭着腰就过来了。 室花是她自封的,因为她觉得整个办公室就她最漂亮。 当然,那是在我来之前。 于知音鼻孔朝天,做着细长美甲的手直直戳到我包上,“这很明显是个高仿啊。” 我笑意淡了下来。 换作以往,我高低要和她争论个是非曲直,可主要是我自己也做贼心虚,低下头故意伪装出不甚在意的表情。 “我有男人送包,你有么?” 绝S! 下午,主管带我和于知音出去见客户。 我们做的广告营销,此次的客户是国内小有名气的轻奢化妆品品牌。 于知音下了血本,特意穿上自己那双买来供着的路铂廷红底鞋,趾高气扬地将我甩在身后。 这类型的客户最看重合作方的品味,穿着打扮都会成为他们的评判标准。 不知道今天要见客户,我出门时穿的十分随意,眼下回去换也来不及。 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要订单拿的下,我就能跟着沾光。于是我也没有跟于知音挣,安安静静缀在两人身后,当个背景板。 客户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性,西装革履、身材优越,一看就很有品位。 主管抱着iPad滔滔不绝地说着我们准备的材料,于知音充当花瓶,端坐着凹造型。 我就站在两人背后,帮他们拿东西。 可我发现,那个顾客的眼神时不时往我这边瞟。 不是我自恋,是我的颜值真的能打。 我甚至都脑补出这个看上去就有点小钱的品味男人等一下会用各种方式跟我搭讪。 商讨接近尾声,对方答应得十分顺利。 临别之际,于知音凑上前去跟人握手,男人不动声色避开,转而主动朝我伸出了手。 我瞬间挺直腰背,心里暗叹这女人该死的直觉。 下一刻,男人说的话让我愣在原地。 “董小姐真接地气,背着几百万的包还出来上班,跟我以前接触过那些名媛千金都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