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相爱那年。 江离害死了叶承远的哥哥。 还夺走了他哥的眼角膜。 此后三年,她被囚禁在养猪场。 成了公社的精神病养猪女。 成了叶承远见不得光的爱人。 “江离,害死我哥这笔债,你得用一辈子还。” “除非你挖了这对眼睛,然后去死,否则我绝对不会跟你离婚。” 看着被叶承远撕碎的第九十九份离婚协议。 江离苦涩的点了点头。 对,她这种人,该死。 被扯着跪在地上时,江离才回过神。 她看着面前叶大哥的灵位,浑身发抖。 “怎么,送你去精神病院三个月,不会磕头了?” 叶承远死死按住她的脖子。 “你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我总琢磨,要是我哥没死在那场大火里,他会不会后悔,十四年前从洗脚城救下你?” “要是我哥知道,你从始至终爱的都是他,不是我,他还能把你当做亲妹妹一样疼吗?” 叶承远将一封泛黄的情书甩在地上。 信纸内容已有些褪色,可第一行“叶承运”三个字依旧清晰可见。 江离猛地僵住。 然后挣扎着,微微拱起了身子。 “不是的,那时候我刚学会写字,你们的名字...” “太像了”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她就被用力摁着撞向了地面。 叶承远咬着牙,冷了脸。 “一个精神病说的话,我有什么必要听?” “江离啊,你跟你妈一个德性,都是个娼妇!” 来自过去的污言秽语,突然穿越时空,裹满了她的身体。 她以为自己会像以前一样羞耻、一样痛苦。 可奇怪的是,本该刺进心里的话,这次竟轻飘飘的落了地。 因为叶承远说的,也没什么错。 她爸妈各自背着家里的配偶,在外颠鸾倒凤。 才弄出了她这没根脚的野种。 六岁那年被扔进垃圾堆起。 “贱种”、“za种”这些词,就像霉斑一样,爬满了她的全身。 说话的人只是轻轻张了张嘴,便将她扎的满身是血。 她挣扎着活到十三岁,又被骗进了洗脚城。 许是当时骨瘦嶙峋的她,在那群女人里格格不入。 所以被暗处盯梢的警察叶大哥救了出去。 此后八年,她有了个像父亲一样的哥哥。 还有了一个,不论遇到任何事都会拼命保护她的叶承远。 她的心像个初生的幼苗,在叶承远的呵护下,逐渐长出了家的形状。 可野种怎配拥有幸福? 所以老天爷用一场大火,带走了全部。 该死的她,没死成。 该好好活着的,却因她而死。 “你哭什么?你装什么可怜?” 江离回过神来,抬手摸了下自己的脸。 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流了泪。 叶承远额角青筋暴起,扯着她头的手逐渐用力。 “一年半前,你就是用这副可怜相骗了我哥吧?” “不然他怎会为了你的一本破日记,冲进火海?” 江离耳朵嗡地一声。 脑袋里钝痛阵阵。 “你缩在衣柜里装死人,只烧瞎了眼睛,而我哥却烧得,只剩了对眼睛!” 一张手术同意书猛地砸向她。 “医生说我哥的眼角膜还完整,你倒好,转眼就签了愿意受捐眼角膜的手术同意书!手术后,转眼又将关于火灾的记忆全部忘了!” “那场大火怎么没烧死你啊!” 江离看着手术同意书上,陌生又熟悉的潦草签名。 一瞬间,头晕目眩。 丢失的记忆突然一股脑的涌进她大脑。 她肺部开始剧烈收缩,却吸不进半分空气。 模糊间,她看到了火海里的叶大哥。 “江离,这些犯罪分子是来报复我的,抱歉连累你了,证据我夹在你的日记里,你一定要保护好证物。” “好好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