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好要一起站上音乐节的舞台,唱我们自己的歌。 可他却为了一个主流唱片公司的单飞合约,偷偷把我们的作品改成了迎合市场的口水歌。 乐队成员替我打抱不平:“你这么做,问过林溪吗?这首歌是她的心血!” 他不屑一顾:“她写的歌,不就是给我唱的吗?没了我的嗓子,她的才华一文不值。等我火了,随便给她点钱就行了。” 重回那个闷热的排练室,当他再次要求我修改歌词时,我平静地把所有曲谱收好。 音乐节那天,他因为违约被告上法庭。 而我创作的那首《无名之鸟》,由另一位新星歌手演唱。 一夜之间火遍全网,拿下了年度金曲奖。 ...... “把朋克改成流行,间奏加段Rap?纪星跃你疯了?!这歌是林溪熬了三个通宵写出来的,你问过她意见吗?” 纪星跃和贝斯手阿哲的争吵声,穿透排练室那扇劣质的门。 门内沉默了几秒,随即响起纪星跃不屑的轻笑。 “问她?她写的歌,不就是给我唱的吗?” “阿哲,你搞清楚,我们乐队能被风潮唱片看上,靠的是我的脸和我的嗓子,不是她那些所谓的情怀!没了我的声音,她写的那些东西一文不值!” 阿哲还在为我打抱不平:“那林溪呢?她为了这个乐队付出了多少你不知道?咱们最穷的时候,她一天打三份工,晚上回来啃着馒头还给你写歌!” “行了。”纪星跃的声音透着不耐烦。 “等我火了,成了大明星,随便给她一笔钱买断版权不就行了?她一个女孩子,要那么多梦想干什么,安安稳稳过日子不好吗?反正她离不开我,我也会一直养着她的。” “再说了,她爱我爱得要命,肯定会同意我这么做的。” 我提着刚买回来的冰镇啤酒和烤串,听着门内的对话,怔立在原地。 我们说好要一起站上音乐节的舞台,唱我们自己的歌。 这是我们从大学组建乐队第一天起就许下的约定。 为了这个梦想,我们挤在廉价破旧的出租屋里。 每当下雨时,屋顶漏雨进来房间里全是水,我们只能睡在水里。 为了省钱买一把好点的二手吉他,我们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泡面。 最穷的时候,我放下了笔,去餐厅端盘子,去街头发传单。 没办法,音乐不挣钱,我只能先赚钱养音乐,让乐队活下去。 白天工作,晚上一夜一夜地熬,写下一句句歌词,一个个音符。 可现在,我所有的心血,在纪星跃眼里,只是他功成名就的垫脚石。 我们那些泥泞的过去,成了我一个人的笑话。 我苦涩垂下眼,想笑,却笑不出来。 纪星跃想要成名,这无可厚非。 可这是我写的歌,他不告诉我一声就要随意修改。 还要随意践踏我的才华和梦想! 我想推开门质问,才发现自己浑身都在颤。 走上前了半步,推门的手却顿在了半空。 良久,我默默转身走了,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将那袋还散发着热气的烤串,连同那段滚烫的青春,一起扔进了楼道的垃圾桶里。 我确实爱纪星跃,但我更爱我的音乐。 他可以为了坦荡星途丢掉初心,而我也有想守护的音乐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