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订婚当天,因为手捧花不是十一朵粉玫瑰。 我便当众撕毁婚约,转身投入竹马的怀抱。 顾明轩错愕之后,轻蔑嘲讽。 “林知棠,你是有多饥不择食?以手捧花做借口,只为跟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我告诉你,离开我,你连狗都不如。” 是啊,手捧花只是借口。 重来一次,我当然要选对的人。 五年后,我们在一个工地上相遇。 他的团队刚拿下工地的管理权,意气风发地与闺蜜一起来工地视察。 却在漫天尘土中,看见满身灰泥、正在吃力搬砖的我。 他震惊过后,是不加掩饰的嘲弄。 “林知棠,你当初跟了那个穷鬼,如今竟沦落到工地搬砖?离开我,你果然活得像条狗。” 我没理他。因为我那个已经成为千亿集团老总的竹马,正为了考察项目真实情况,和我一起在“角色扮演”。 ...... 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工地不远处。 车门打开,顾明轩一身高定西装,锃亮的皮鞋踩在泥地上,眉头紧锁。 他身边,是穿着香奈儿套装,妆容精致的苏晚晚。 工地上,我推着一整车砖,汗水混着泥灰,在脸上冲刷出一道道沟壑。 汗水浸透工装的感觉,其实并不难受,反而有种脚踏实地的安心感。 这五年来,我和陆津淮一起打拼,这种体验,远比上一世那些虚浮的派对要真实得多。 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以这样一种方式,与他们猝不及防地重逢。 陆津淮正和工头蹲在角落,穿着洗得发白的工字背心,就着咸菜啃馒头。 项目经理屁颠屁颠地迎了上去,满脸谄媚的笑。 “顾总,苏小姐,您二位大驾光临,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好去路口接您啊!” 顾明轩没有理他,他的视线死死钉在我身上。 震惊,错愕,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快感。 苏晚晚顺着他的目光看过来,先是愣住,随即用手捂住了嘴,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呼。 “天呐!知棠?真的是你吗?!” 她快步走到我面前,香水味浓得刺鼻。 她想来抓我的手,看到我满是污泥的掌心,又嫌恶地缩了回去。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盛满了虚伪的同情。 “知棠,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了?” “这五年,你就是这么过的?” 她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足以让周围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工友们投来探究的目光。 我握着车把的手,心里毫无波澜,津淮总是喜欢这样来考察真实情况,而我每次都陪着津淮。 顾明轩的脸色铁青,他压抑着怒火,声音从齿缝里挤出来。 “林知棠。” “五年不见,你可真有出息。” 他的目光扫过我身后的陆津淮,那鄙夷瞬间化为浓烈的恨意。 “为了那么一个穷鬼,一个废物,你抛弃我,值得吗?” “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再看看你选的男人!” “一个只能在工地卖死力气的民工!这就是你的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