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从酒店出来,我径直去了‘十分粥道’。 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夜宵店。 每次做任务,我都感觉像是从地狱走了一遭,那怕是酷暑夏夜,我也觉得冷。 从五脏六腑丝丝缕缕散发出来的冷。 只有一碗粥,能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暖和起来。 我尤其喜欢这里的仔姜瘦肉粥,姜丝带着点辛辣,只一口,胃就暖了。 只要在这座城市,无论多远我都来。 阿良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过来,语气里带着关切:“又加班到这么晚?” “嗯。”我笑了笑。 他的手在灯光下和瓷碗一样白。 我缩着手指,觉得自己好脏。 阿良从三个月前开始在这里兼职,从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 白天,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初入职场,正是被现实一点一点磨掉梭角的时候。 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到自己刚刚来C市那会儿。 就像一张白纸。 最后,成了荒诞无稽的涂鸦。 阿良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零几分。 他取下店员穿的围裙,坐我对面,软软地喊我:“婉姐。” 我们其实差不多大,但他喜欢喊我姐。 我心不在焉地应了声,没底气看他的眼睛。 阿良有一双太过明亮清澈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 我总担心自己露出原形。 “要不,你换份工作吧。”阿良小声说:“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 我说我在某家大公司上班,经常加班到通宵,他信了。 我说什么他都信......真是个小傻子...... 我一口粥喂在嘴里,若有所思。 “换什么工作?和你一起当店员吗?” 我其实没有嘲讽的意思。 上岸后找什么工作这事儿,我是真的在考虑。 阿良涨着脸,声音低下去:“女生不用那么辛苦。” 我哭笑不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如果岁月静好,谁愿意颠沛流离...... “要不,等我攒够钱,我们开家奶茶店。”阿良刘海微卷,凑近看人时,眼睛湿漉漉的,像只小奶狗。 听他说着奶茶两个字,我都觉得好甜。 我莞尔:“好呀!” 阿良就开心地笑起来。 灿烂明媚,阳光一样,我的心瞬间就暖和了。 阿良是这世上,唯一让我感觉到温暖和放松的人。 第一次见他,我刚结束任务。 那次的任务对象是个酒鬼,该做的不做,非拉着我边喝酒边畅谈人生。 我们都憋着劲地想把对方灌醉。 最后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 只记得再醒来时,我睡在公园的椅子上。 身上搭着有淡淡香味的外套。 头枕在阿良的腿上。 阳光斑驳,晨风清冽而甘甜。 宛若梦境。 就像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我。 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谈一场正大光明的恋爱。 就是在那一刻,我决定了上岸。 阿良拘谨地解释:“我在粥店兼职,见你醉得不轻,怕你有危险,又不知道你住哪里......下次别这样了。” 最后一句,他语气软软的,像棉花糖融化在我心里。 我手搭在眼睛上,认认真真的看他,然后笑开。 “你可真是个好人啊!” 从那以后,我没任务也常在半夜去粥店。 我喜欢看阿良忙忙碌碌的身影,生活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而不是像我这样的提线木偶,每个表情动作都是精心设计。 我知道阿良喜欢我。 或者说,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任何男人喜欢上我。 做我们这行,最简单的基本功就是打动人心。 遇到自我的男人,就夸他捧他。 白手起家的,表达下心疼,他就觉得你是知已。 像阿良这种初入社会的,适当柔弱,适当神秘,你就成了特别。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我有一张好看的脸。 就是传说中,披麻袋也好看的那种。 思维乱飞中,我将一碗粥喝得干干净净。 阿良陪我在路边等车时,突然说:“我想把这里的兼职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