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陆时砚对沈知意的心思,是从穿开裆裤时就定下的。 在别家小男孩还在玩泥巴的时候,他已经会把奶奶刚炖好的燕窝偷偷端到沈家,踮着脚塞进沈知意手里。 “小意,吃了这个,以后当我新娘子好不好?” 沈知意被他逗得咯咯笑,指着墙外那条穿城而过的锦溪。 “那你得先学会放河灯,我娘说,心诚的人放的灯能漂到河神那里,等放够九千九百九十九盏,我就信你是真心的。” 一句童言,陆时砚当了真。 整整十年,每逢沈知意生日,无论刮风下雨,他总会准时出现在锦溪。 圈子里的人都笑他傻,说沈小姐分明是拿他当消遣,可陆时砚不管。 一盏盏往水里送,烛火顺着水流蜿蜒成河,成了整个锦城最动人的景致。 在沈知意十九岁生日那天,陆时砚雇了整整十艘船放灯。 最后一盏灯不小心放进水里时,为了捞起一盏被风吹翻的灯,他亲自跳了下去。 他爬上岸,冻得嘴唇发紫,却举着那盏重新点亮的灯冲到她面前,声音发颤。 “小意,九千九百九十九盏,够了。” 沈知意红了眼眶,她刚点头,就被陆时砚一把拽进怀里,在她耳边反复念叨。 “以后你每年生日,我都陪你放灯,放一辈子。” 可一辈子的承诺,碎得比河灯的烛火还快。 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卷走游艇时,陆时砚死死把她护在身下。 再睁眼,雕梁画栋变成了茅草土墙,锦衣玉食换成了粗布麻衣,他们穿到了一个战火纷飞的乱世。 从前连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的陆家小少爷,为了让她活下去,拿起了最粗笨的刀。 他跟着流民辗转,在死人堆里爬过,被乱箭射穿胳膊也咬着牙不松手,只因为怀里揣着给她留的半块干粮。 五年时间,他从草寇窝里的无名小卒,成了手握重兵的镇北将军。 城破那日,他提着敌军将领的头颅闯进城,浑身浴血地站在她面前,笑得像个孩子。 “知意,以后没人再敢欺负你了。” 直到上个月,陆时砚从边关回来。 他带回了一个叫温阮的姑娘,十七八岁的年纪,怯生生地跟在他身后,像只受惊的小鹿。 陆时砚没多说,只让下人收拾了东跨院给她住。 直到今日午后,陆时砚在书房叫住了她。 他正摩挲着一枚磨得发亮的狼牙配饰,那是当年他刚拉起队伍时,老猎户赵大叔送他的。 沈知意记得,赵大叔是军中少有的真心待他的长辈,总说“时砚这孩子,看着金贵,骨头却比石头硬”。 “知意。” 陆时砚的声音有些沙哑,眼底带着她从未见过的疲惫,“赵大叔没了。” 沈知意的心猛地一沉。 “上次突围,我中了埋伏,是赵大叔替我挡了那箭。”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指尖攥紧了那枚狼牙。 “他咽气前拉着我的手,让我照看好他唯一的女儿,就是温阮。” 沈知意说不出话,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她知道赵大叔对他意味着什么,那是在这人命如草芥的乱世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所以呢?”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 陆时砚避开她的目光,看向窗外。 “我想给阮阮一个名分。” “名分?” 沈知意像是被烫到一般,猛地后退一步,撞在书架上。 “什么名分?陆时砚,你把话说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