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里,他与女配的艰辛创业被一笔带过。 可我却是实实在在的与他一起度过六年时光。 住过地下室,捡过烂菜叶,喝到胃出血。 最穷的时候我甚至用卖血来的钱给他买了个蛋糕。 只因为他一句“好久没吃过甜的了。” 可后来他功成名就,所有人都叫我识趣点,赶紧滚。 因为温娩——他的初恋要回来了。 我看着对此默许的沈确,一如既往对他笑的温柔。 你的初恋要回来了,我的爱人也要回来了。 ...... “娩娩,还是你坐在沈哥旁边般配。” “拜托,闻昭那个舔狗哪能跟娩娩比!” “你都不知道她皮有多厚,你都回来了,还黏在沈哥身边不走!” 透过门缝,我看到温娩红唇翘起,绘着精致法式的指甲敲了敲沈确面前的酒杯, “沈确,她在你身边那么久,你真就没有心动啊?” “如果有——”沈确把她的碎发拂到耳后,“我就不会这么大雨还叫她去拿你的蛋糕了。” 温娩眼里紧张褪去,扑哧一声笑出来,耳朵上的红宝石轻轻摇坠——这是沈确上周从拍卖会上高价拍下来的。 我止住门口侍应生要为我开门的动作,顶着他暗含同情的眼神走到窗边。 外面灯光叫雨幕切的支离破碎,在积水中投下各色模糊的光影。 我在心里呼叫系统。 “宿......主......” 刺啦一声,又没了声音。 我闭了闭眼,在包厢里又一轮的哄笑声中,把粘在脸颊湿透的黑发整理好。 雷声轰隆,惨白的闪电划过,照亮窗前的倒影。 我看到努力上扬的嘴角。 不管怎样,沈确是唯一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