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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