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没有人想到我会再养一只小狼崽。 一开始地下斗兽场的老板给我推荐了大批不同种类的兽人。 可我看了一圈又一圈,硬是没有一只看上眼的。 我心下烦闷,打算离开。 就在我要经过拐角,即将踏出长廊时。 一只血迹斑斑的手自角落里的笼子里伸出,握住了我的靴子。 我偏头,视线下移。 我见过太多太多濒死边缘的兽。 大概都会歇斯底里,麻木疯狂,或是卑微地乞怜。 可出乎意料的。 在肮脏的血污和阴冷的光影里。 我看见的是一双执拗而清亮的黑眸。 他说,他愿意给我当狗。 只要我给他一口饭吃。 我瞥了一眼笼子的标签——残次品。 一旁正在絮絮叨叨的老板看见后,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抬了下手腕,挡住了老板想要上前阻止的动作。 摘下黑皮手套,缓缓蹲下。 永远混杂着铁锈与腐臭的地下拳场里。 唯一一束光正好打在我的指尖上。 我挑起他的下颌,定定地打量。 如果他刚刚目睹了我挑人的全程,就应该知道我的要求有多严苛。 而他现在苟延残喘,几乎已经在濒死的边缘。 胸膛里的心跳声在此刻变得格外忐忑。 他能听见自己自己每一次的呼吸声。 三分钟的打量,仿佛漫长得像一个世纪。 而他却没在我冰冷的脸上看到任何的神色变化。 就在他的黑眸逐渐黯淡下去时。 我忽然挑了下眉:「愿意跟我走?」 耷拉的狼耳猛然立起。 他学着狗的样子拼命摇起狼尾,瞳孔灼热得像点燃了一簇火苗。 蹭着我的手腕一遍遍热切重复——愿意。 愿意跟我走,愿意给我当狗,愿意一辈子忠于我,一辈子不背叛我。 挺好,是我爱听的话。 我看向旁边的胆战心惊的老板,淡淡出声:「就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