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三十岁。 婚姻不到五年,他在外面养了女人。 好在,还有三天,她就要离开了。 “太太,盛总来了!” 小助理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拉回,阮筝并未回头,看着镜子里盛景曜疾步朝着她走过来,双手撑在化妆椅上。 “阿筝,你真好看。” 盛景曜深情地看着她,从怀里拿出首饰盒:“这个是我刚刚从拍卖行拍下的‘翡色’,看看喜不喜欢?” “天哪,好漂亮!盛总是专门为了这件高定的礼服去配的吧?” “听说翡色是皇室流传下来的孤品,价值连城,不知道盛总花了多少钱拍下这条项链!盛太太,你可太幸福啦!” 阮筝淡淡垂下眸子,看着灯光下熠熠发光的项链。 五分钟前,她见过这条项链,是盛景曜的小情儿发给她的。 有图,也有配文: “姐姐,我感觉紫水晶更适合我,这条翡色就留给你啦!” 盛景曜附身亲了亲她的脸颊:“阿筝,抱歉,今天开会迟了些,就让司机带你过来。你不会生气吧?” 钝刀一样的痛感在心脏拉锯,带着恶心,阮筝握紧了椅子的扶手。 “阿筝,你怎么不说话?” 盛景曜看到阮筝的神色,略略不安。 这段日子她的话少了许多,神情也不似之前鲜活,总是带着寡淡的冷漠。 “阿筝,是不喜欢吗?是不是今天我没来接你?还是说,这条项链不喜欢?” 阮筝看着镜子中的盛景曜。 在她的世界,十年的时间,盛景曜这三个字融入了骨血。他关心她照顾她爱她,事无巨细,将她宠成了公主。 他是能为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多打三份工,也是为了她颈椎的毛病专门去学习两个月的推拿。 车祸中,他能护住她的头而让自己跟死神擦肩而过。 明明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偏偏将利刃插入了她的心脏。 “这条项链那么昂贵,跟礼服的颜色又正好搭配,一定是盛总精心挑选的,盛太太怎么会不喜欢呢?” “吊坠是爱心形状,正好代表盛总对盛太太的心意。盛太太,你真是被盛总宠成了公主呀!” “真是羡慕嫉妒恨啊,盛总又帅又有才又多金!” 阮筝笑了,伸手摸着冰凉的坠子:“是啊,用心了。不过阿曜,礼服是白色的,配紫水晶你觉得怎么样?” 盛景曜瞳孔猛地一缩,又摸了摸她的发顶:“紫水晶廉价了点,不过如果你喜欢,我现在就让人准备。” “随口说说罢了,怎么这么较真?这么漂亮的礼物,没有女人会拒绝。” 盛景曜像是松了口气,眼底涌上喜色:“好,我帮你戴上。” 阮筝看着镜子里男人的手,十指修长,左手背上贴了一个创口贴,是他为她做饭的时候不小心的一点小伤。 这只手,在给她戴上“翡色”的同时,也在给别的女人戴上紫水晶。 “阿筝。”他深情的目光在镜子中与她相交,“阿筝的事,就没有随便的。我说过的,只要你想,只要我能,拼了命都为你做到。” 求婚时的誓言,一字不差,只是时光终究把从前的美好变成了龌龊苟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