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五十,我准时走出小区大门。 和保安室的大爷打了照面。 彼时,他刚往嘴里塞完最后一口手抓饼,梗着脖子冲我点了点头。 我回以微笑,盘算着下次和大爷套个近乎。 连续三个月早上只吃手抓饼。 要么手抓饼是大爷最爱,要么味道是真的好。 我这人没什么太多爱好。 吃,是其中一个。 出小区后,我还需要步行十五分钟,才能到达地铁站。 而步行的这段距离里,右边有不错的江景,但连续看了三个月,我已经厌烦了。 低头,打着哈欠缓慢前进,有点生无可恋。 毕竟上班没有不疯的。 走了没多久,我缓缓抬头,一道格外帅气的身影准时闯进了我的视线里。 「白衬衫,黑裤子,年轻有朝气。」 我在心里默默评价他今天的穿着。 昨天他应该是有重要工作,西装革履打领带,还喷了发胶,帅得很成熟。 而今天,是一种散漫的帅气。 对方依着江边匀速前进,和我隔了个绿化带的距离。 在走到第十步时。 他条件反射般偏过脑袋,和我对上目光。 我俩谁也没开口,只默契地冲着对方点点头,然后不约而同转过脑袋,各自向前。 人,有饭搭子,有上班搭子。 还有一种,叫做通勤搭子。 自从搬到这个小区后,每天早上的七点整,我都会准时在江边看见这个帅哥。 一开始,我还没有发现这个规律,早上起床时间忽早忽晚。 有时刚走到江边,帅哥就只给我留了个背影,这便意味着我面临迟到风险。 如果我走完这段路,帅哥才姗姗来迟,这就说明我起早了。 总之,长达一个月的通勤后。 我精准摸到他出行规律,而只要和他保持同频,我就能够在上班前十分钟准时到达公司。 而连续两个月的多次江边碰面,帅哥似乎也注意到了我。 每次相遇时,都会默契点头,算是彼此打了招呼,成了心照不宣的通勤搭子。 打完招呼,我恋恋不舍收回目光,再一次感叹造物主的偏心。 他是真的帅。 浓眉大眼,身姿挺拔,小腰还挺细……咳咳。 过于赏心悦目的结果。 是自从和他做了通勤搭子后,我每天早上心情愉悦,连那离家出走的大姨妈都准时了。 前几天还去看了个老中医。 他说我如今状态极好,让我继续保持来着。 我想,这全部都得归功于这个帅哥。 正感慨着,我打算再偷偷瞟两眼,满足一下自己的好色之心。 可还没等我有动作,右腿突然一重。 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女孩,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跑了出来,准确抱住我大腿。 我低头,和她四目相对。 小女孩面无表情。 下一刻。 她直接开嚎:「妈,我是你闺女啊!」 小说《胡闹通勤》 第一章 试读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