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做的炖粉条真的很香。 刚进屋就能闻到味道。 我拘谨地坐在桌前。 想起临走之前,院长交代过我: 「你到了别人家里要懂礼貌一点,吃饭不要吃太多。」 我饿得要命,也只敢小口小口吃。 叔叔阿姨却一个劲往我碗里夹菜。 比脸还大的饭碗都堆成了小山。 「这个好吃,这小蘑菇从铁岭那寄过来的,贼鲜。」 「哎呀得多吃肉,咱闺女这么瘦呢。」 「这粉条,我跟你说啊老香了,咱东北特色。」 「咋样闺女,咋不动筷子呢?是吃不惯?」 「老郑!我就说让你做点本地菜吧你非整一大桌子东北菜,闺女吃不惯!咋整!」 「怪我怪我,那啥,你爱吃点啥叔叔给你做去?」 孤儿院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八块钱。 豆角炒肉末里面那些掺着油花的肉末,是我记忆里最好的东西。 每次多吃到一点我都会很开心。 可原来,除了最好的,还能有最喜欢的。 我不想让他们误会,于是立刻端着碗把脸埋进去扒饭。 「吃得惯!很吃得惯的!」 东北菜很香。 我想在这个家待得久一些。 我很惊讶,我居然会有这么贪心的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