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从玺眨眨眼。 额头上的伤口,忽然刺痛起来。 他努力屏蔽掉沈峤的存在,依然弯唇,看向简欢:“怎么了?刚刚你给我打电话,是想说什么吗?” “嗯。” 简欢起身,眼神漠然,“他要住,没有房间,你准备。” 很简短的一句话。 可七年的相处,傅从玺瞬间就能明白女人的意思—— 沈峤要住进别墅,跟她同居,需要傅从玺准备好新的房间给他。 那瞬间,傅从玺小腿肌肉突然抽筋起来。 他面色痛苦地靠在墙上,颤抖了一会儿,并未及时回应简欢的要求。 沈峤拉了拉女人的衣袖。 “算了,简教授,我可以每天过来给您治疗的,这是您跟您先生的婚房,我怎么好意思住进来呢,更何况……” 沈峤顿了下,继续道:“您看,傅先生很不舒服的模样,应该也不太愿意我住进来吧。” 简欢目光难得停在了傅从玺身上。 良久后,她终于开口道:“他装的。” 装的。 傅从玺苦笑,他缓缓蹲了下来,由于失血过多,眼前有些昏沉。 可简欢那三个字,依然无比清晰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过了很久,他恢复了一丝力气后,低声道:“欢欢,只有夫妻才可以同居,你跟沈峤同居,那我们算什么呢?” 简欢皱眉。 她似乎真的在思索这个问题。 良久后,她仿佛想到了解决办法,轻松道:“离婚就可以了。” 离婚。 多么轻飘飘的态度啊。 额头的刺痛越来越尖锐。 傅从玺摸了摸头发根部,竟满手黏腻,全都是血。 可别墅里,并未有人察觉。 就连他的妻子,也只顾着操心跟沈峤同居的事情,无暇分心其她。 仿佛离婚这个事情,对简欢而言,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想离就离了,又不重要。 傅从玺蹲在地上,眯着眼,看着瓷砖上的花纹。 头一次,他觉得狼狈。 身上黏腻的衣服,被客厅的冷气一吹,更是瑟瑟发抖。 然而,沈峤却穿着属于他的新婚敬酒服,明明是个冒牌货,却显得相当端庄英俊。 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站在水晶灯下,更是郎才女貌。 而傅从玺呢。 浑身泥泞,血腥跟土腥味混在一起,格外难闻。 多讽刺啊。 刚才车祸的时候,他居然还以为简欢会主动找他求和。 原来,她只是想换个男人同居,换个男人结婚罢了。 又是他自欺欺人,又自作多情。 七年前,刚新婚那段时间,为了跟简欢促进关系。 傅从玺只在别墅准备了一张大床。 此时此刻,傅从玺垂眼:“已经很晚了,沈峤要住进来,最早也要等到明天,现在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 沈峤迟疑开口:“可是,外面的雨很大……” 傅从玺讽刺道:“我也是淋着雨,骑车进来的。怎么?沈先生一点苦都吃不了么?那以后怎么照顾欢欢呢?” M@y抚;35远,[故QKI事O,-屋tjy提pc取gH:本u~~文N勿&私K自*]k搬v运a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峤神色慌张。 简欢却挡在他面前,短促道:“沈峤,身体不好,在这里睡。你反正淋雨,可以,去酒店住!” 傅从玺心口钻疼。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简欢。 可女人脸色冷硬,没有一丁点反悔的意思。 忽然,傅从玺闷咳几声,铁锈味堵在喉腔里,“好。” 他起身,没有丝毫停留,直接离开别墅。 司机早已等候在车上。 傅从玺拉开车门,昏沉地倒在后座,有气无力道:“去医院。” 他已经很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