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聘用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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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聘用合同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工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工聘用合同1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教职工和学科合法权益,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达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学校办学效益,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的目的,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含原有的国家正式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新进入的教职工)。

  二、聘用合同的签订

  1、聘用的原则

  ⑴全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⑵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标准核定编制、设置岗位,遵循科学定员、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

  2、合同的签订

  ⑴聘用合同书由南京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⑵由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与教职工以聘用合同书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⑶以上级关于核定编制标准文件为依据、考虑教职工进修、开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需要、女教职工产假等因素,适当放宽编制数,但从严把握。

  ⑷经上级任命的校级行政干部,其任命书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⑸由上级任命或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其任命书和选举结果批准文件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⑹以上⑷⑸款的人员,任职期满后不再担任原职务,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仍应签订聘用合同。

  ⑺其他人员均应与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⑴合同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⑶工作纪律

  ⑷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⑸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⑹违约责任。

  聘用合同书除上述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学校和受聘人协商确定,一般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长期合同10年以上。

  ⑴凡在我校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教职工,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⑵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和特级教师、区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签订合同期限为十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⑶学校对从师范学院(大学)毕业生中聘用的新教师按国家规定的见习期限和服务期限确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对从企业、社会待业人员及其它学校毕业 生中聘用的新教职工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从外校新调入的新教职工试用期也为六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⑷以上3项条款外,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不含见习期),因学校需要或教职工本人师德修养、工作情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属⑴⑵⑶条款的经双方同意,也可以签订长于或短于五年的合同。

  ⑸聘用合同制干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合同的期限。

  5、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

  ⑴学校先制定实施方案(初稿),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⑵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⑶全员聘用合同须经区人事局鉴证。

  ⑷首次签订合同定在99年8月下旬。

  6、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聘用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7、学校与下列人员可缓签聘用合同:

  ⑴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教职工;

  ⑵因某种原因,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

  ⑶其它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胜任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除第一款所列对象外,缓签聘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8、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又不属于缓签范围的限期3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联系接收单位,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未能调离,或学校不同意调离,仍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报区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其中,在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调入与学校签了服务期协议的教职工,本人要求流动还应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9、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后,教职工的工时制度、法定假期、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伤残和患病及退离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因特殊原因使原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合同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受聘人被开除、辞退或本人自动离职后,聘用合同即自动解除。

  4、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⑵符合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之辞退条件的;

  ⑶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⑷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⑸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较坏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对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⑻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⑴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从事学校为其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聘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4、5条规定的;

  ⑵受聘人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受聘人患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受聘女教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⑸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学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聘用合同规定,不按规定支付工作报酬,侵害受聘人合法权益的;

  ⑶受聘人经学校同意应征入伍的;

  ⑷经学校同意,受聘人自费升学、出国留学、出国定居、调动、辞职的。

  8、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四、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经浦口区人事局鉴证的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付一定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金=受聘期间月平均基本工资×20%×违约月数计算。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符合本意见第三项第7条2、3款所列条件者外,执行以下规定:

  ⑴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毕业生培养费;

  ⑵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出资进行培训(含公费派遣出国、出境进修培训)在规定(或约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人应按规定(或约定)偿还进修培训费;

  ⑶由外县、外单位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凡与学校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而未允许在学校内部提前退岗休养(工龄、教龄连续计算),待达到法定服务期之前,受聘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职工下岗后的管理

  1、已签订聘用合同但因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被聘用上岗的,学校可通过岗位培训、换岗、试聘等方式妥善安置,岗位培训、试聘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待聘人员的待遇。上述人员也可进入人才市场,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区教育局按规定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服从学校安置又未能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作学校内部待聘处理。

  2、学校内部待聘的教职工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不享有30%活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及学校发放的奖金补贴。待聘时间为一年。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作待岗人员处理。待岗人员由学校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执行浦口区职工最低生活补贴标准,教龄不再连续计算。在待岗待聘期间,除参加校外培训教职工外,都要服从学校管理,到校报到参加学习或做临时性的工作。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且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工作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经区教育局批准,到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岗休养期间的待遇,参照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退养期间,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搞有偿家教,一旦发现即按待岗人员处理。

  六、组织管理及争议处理

  1、全员聘用合同签订后(含续订和变更聘用合同),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事局鉴证后生效。

  2、学校成立由教工、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行使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学校与受聘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如能够协商解决,并形成调解协议,双方均按协议履行。如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相关问题

  1、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均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方案已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本方案由江苏省浦江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职工聘用合同2

  聘用单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类别(原聘人员续签口, 新聘人员合同签订口)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 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能力、任职条件,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员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工作时间为:在合同期内以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事不产生加班费用或其他补贴。

  三、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之间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权益;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政服务或在学校周边的家教服务点工作或协助其招生。不准和校外业务人员串通合谋学校集体利益等。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90%,但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合同期内学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间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补助。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二条 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七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工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______担任______工作。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职工聘用合同4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 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 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

  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双方当事约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职工聘用合同5

  用人单位:_________

  职工: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3、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元/月,天/月工作制,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________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________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________元,甲方承担____元,乙方承担____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8元。

  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职工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紧急联系人和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的订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并同时保证其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体格检查表等)均真实、有效。

  第二条、录用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

  2、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爱好;

  3、具有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

  第三条聘用岗位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的岗位为:____________行政岗位,教学岗位,教学兼行政岗位。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续签合同的无试用期限)

  第四条聘用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待遇

  (一)基本职责

  1、行政人员基本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董事会和校务委员会的决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后勤保障。

  (3)工作积极主动、明确职责、爱岗敬业,按岗位工作细则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4)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周到、热情、礼貌、谦虚、和蔼,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对待同事要诚心。

  (5)对紧急事项和重大问题须及时处理,并及时呈报主管领导。

  (6)积极参加学校和各部门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教师基本职责

  (1)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加知识积累,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帮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按照学校相关规范要求承担学校分配的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按照学校要求承担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任务。

  (4)参与教学管理、教学辅助、教学培训、课程建设、学生管理以及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乙方认可甲方的《员工守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甲方根据学校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同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工作内容。

  (二)工资待遇

  根据乙方的受聘岗位,劳动报酬按甲方相应的工资方案执行。

  工资和福利构成如下:

  A、基本工资。

  B、职务津贴/标准课酬(标准课时由教务处根据具体确定)。

  C、各种津贴。

  D、奖金(按学校公布的规定)

  E、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长沙市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代为扣缴。若因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准确而致使社保部门拒赔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聘用岗位,为乙方安排工作和分配任务;

  2、用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检查督促乙方岗位工作的执行情况,如发现甲方的规章制度有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经讨论后修改;

  3、在乙方正常执行岗位工作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按有关规定并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放本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的报酬;

  4、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任务的,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再实施具体调整意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受甲方对自己实施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3、及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4、若乙方要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或任务,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并做好具体调整之前,仍按原来安排的岗位执行工作任务;

  5、培训约定。(按学校关于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变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变更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但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了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甲方或乙方的情况或甲乙双方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出现重大差错、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

  (4)利用职位和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的;

  (5)乙方因工作能力而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又不服从甲方新的工作安排的;

  (6)乙方入职时隐瞒自身病史,身体状况较差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

  乙方确认甲方在招聘时已向乙方详细说明录用及不合格条件,乙方确认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就视为不合格或视为不胜任其工作:

  A、试用期内被记小过或三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

  B、经调整岗位或经再培训无效;

  C、发现提供假身份证、学历或被发现未满18周岁者;

  D、文化水平未达到本科及以上;

  E、不具有相应职位所需最基本的技能及经验者;

  F、与其他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或存在竞业限制协议者;

  D、所教班级半数以上学生联名要求学校更换者。

  3、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行为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乙方工作绩效和合同约定办法支付足额薪水和其他待遇给乙方,乙方给甲方书面反映后甲方不作任何说明,又未征得乙方书面谅解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经乙方书面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1)甲方因发展策略调整等客观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被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二)解除”第4款第(2)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由甲方出资为乙方进修培训的,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乙方正在接受审计或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在一个学年中,甲方暂无合适人员接替工作的。

  (三)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期内,甲方改变了对乙方的聘用方式,本合同无需继续执行的;

  3、因国家政策改变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无需继续执行的。

  第七条其他重要事项约定

  (一)关于甲方规章制度的约定: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中和乙方有关的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约束力。

  (二)本合同不因甲方名称或者或者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

  (三)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乙方的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由甲方交给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术资料、工具等物品如数交还甲方,乙方人事关系和户口在甲方的,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转出。

  (五)乙方保证未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保证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无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保证在入职时提供的体格检查表是真实的,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如实告知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第八条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长沙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的部分;

  2、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长沙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3、甲方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因客观原因提前解聘乙方,并且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的,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4、在甲方出现第六条“(二)解除”第3款过错,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离职,且已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5、在乙方出现第六条“(二)解除”第2款2、3、4、5、6项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不补偿乙方任何费用,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下列损失:

  1、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产生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乙方未参加甲方工作但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和其他支出;

  3、对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除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工资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1)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而擅自离职的;

  (2)离职之前工作极不负责,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学年中乙方坚持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划分及处理办法约定

  (一)原则性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由有过错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因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按过错的大小分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二)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国家政策和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当事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当事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三)违约行为处理方法对本合同的违约行为,凡在本合同书及其附件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则诉请司法部门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职工聘用合同7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发放标准

  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

  乙方:

  日期:

职工聘用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新技术研究所对职工实行聘用制,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针。为此,新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和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

  试用期为三个月。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2. 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做为辞退补偿金。

  二、工作任务: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证券岗位工作。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条件: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改善其工作条件或终止合同。

  四、工作时间:

  1.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2.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元旦、春节等有薪假日。

  3. 乙方每年累计旷工两周以上,则视为自动离职,合同自动解除。

  五、劳动报酬:

  按甲方所规定的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每月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方不再续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30天)通知对方,到期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都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为甲方工作,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书,甲方应准予辞职。经甲方培训过的职工,辞职时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擅自离职者,应按甲方核算规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 因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4. 凡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乙方补偿金。乙方提出辞职或受到开除处分不享受补偿金,但因甲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侵犯乙方合法权益,乙方辞职时,甲方须按规定支付补偿金。

  5.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于政策调整及其它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6. 乙方被甲方开除或由于触犯刑律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职工聘用合同9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员工聘用合同范本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乙方:

职工聘用合同10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壹 年( 12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规定

  1、对乙方采用弹性工作时间,以确保乙方工作任务完成和休息的权利。按实际需要安排部分人员上全班,每人均分配义务范围内的全班制度,具体店长按实际情况调配安排。

  2、(乙方一般工作8小时/天,非乙方责任范围内,另行安排按需加班的,超过的工作时间,甲方将按规定不低于2.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3、迟到、早退扣1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按 1 元/分钟处罚,超出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扣5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的,计旷工一次。旷工超过两次,以开除处理。

  4、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个人因事需要换班休假一天的,需提前一天上报店长,经同意后与班组内人员自愿灵活调配替班。

  5、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一天,与店长协商,需经店长同意,并该天不计工资与提成。

  6、上班时间内,不允许办理个人私事,特例临时确需请假的,应该和店长秉明原由,理论上不超过半小时。不经允许情况下外出或超出时间许可范围的按旷工计。

  7、上班营业时间内,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电影、玩游戏、上QQ等情况(包括借输电脑单之际,与工作无关的上QQ等),工作需要的除外,否则发现一次扣10元/人次。

  8、店面专人收银,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直接接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薪酬体系:底薪+全勤+工龄+岗位津贴+个人最高销售奖+班组销售奖+优秀员工奖+生日补贴+加班+提成+出差补助+年终奖+福利(含双薪、三薪等)

  底 薪:按当月的综合考评定级别

  普通员工: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包括考试),普通员工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店 助: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包括考试),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店 长: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全勤奖:凡每月迟到未两次,以及未早退、旷工、请假情况者方可获得全勤奖50元。

  工 龄:从入职之日起,底薪每满一年加元/月,三年封顶。员工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交至财务部,次月生效。岗位通讯等津贴 元(店长:副店: )

  个人最高销售奖:每店当月最高销售业绩的个人,元/当月(店长不参与)

  班组销售奖:每店当月按班次最高销售业绩的班组,元/当月(按班组人头算),店助元/月(店长不参与)

  优秀员工奖:每个品牌当月选出一名优秀员工,元/当月(各方面综合素质、突出贡献等方面考评)(店长不参与)

  优秀店长奖:完成任务情况下,店长加/元销售奖。

  生日活动补贴:正式员工,生日之日写出申请,总经理签字后至财务领取元 ◆月提成:

  店长:按店铺整体销售额的 2‰ 基础上浮动提成(完成任务110%,按2.1%;完成任务100%,按2%;完成任务90%,按1.9%,依此类推)

  员工:团购折扣标准及提成:

  加班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按 2.5 元/小时计算,或上完一个班时间计日薪。由店长统计,并附上考勤表,月底交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计算。

  出差补助:(凭发票总经理签字后至财务报销)

  1、车旅费实报:

  乘车原则依次为:火车→汽车→飞机。市内原则依次为:公交→地铁→摩的→的’士

  2、住宿: 元/天 餐费:xx年终奖:(需按自然年份算做满一年的可享受,即从本年大年初一至次年除夕) 普通员工:元/年、 资深员工:元/年、 高级员工:年 店 长:元/年、

  福利: 双薪: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国庆节、五一节、中秋节、端午节按本人两倍底薪算 三薪:除夕、大年初一、大年初二,按本人三倍底薪算

  低折扣自购:凡正式员式,限自穿能以内部折扣购买非限量款的产品。非本人穿着的,一经发现,应补齐相应折扣差额,并记警告处罚。

  第五条 工资及时发放:

  甲方应在每月 8号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否则,乙方可依法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营业上岗必备手册》。

  2、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3、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劳动保护

  当合同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为准,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医疗保障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公负伤,公司积极开展调查及责任认定,按相关规定发放每月基本工资及相关医疗费用。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间,甲方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

  乙方因病和非公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丧葬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第九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为激励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将组织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培训分为内部和外部培训进修。并给员工较大的发展晋升空间,充分发挥其才能。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并连续3个月销售业绩排名末位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私自收现金未及时入公司帐,甚至虚报费用、虚收现金等一切有损公司利益者。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公司商议决定裁减人员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自动解除:

  1、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撤销;

  2、乙方死亡;

  (六) 乙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后可正式交接离职。辞职员工如参加过企业出资培训,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能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尝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视为开除处理,公司有权扣除工资、提成、奖金及培训费用。

  (七)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情况下,将优先顺延劳动合同,并及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八)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保密协议

  (一)乙方保守甲方秘密的事项有下列内容:

  1、公司经营决策中秘密事项;

  2、公司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3、公司非公司开的财务、银行帐号等

  4、公司人事决策中的保密事项、员工工资、奖金等及数额等;

  5、其它经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的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有责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本协议中所列保密事项,并承诺如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将个人工作方面所有关于技术、业务(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及培训教材)等相关资料移交清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及领取工资。乙方在离职后如将公司保密资料私自带走,甲方将扣除乙方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法律责任:甲方无故辞退乙方,应发给被辞退者全部工资。

  (二)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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