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晚,顾念笙是小说《盛世婚宠:顾少,离婚吧》中的主角。林家破产父亲入狱,林欢晚被逼无奈嫁给了顾念笙。林欢晚是被吻醒的,睁开眼就看着顾念笙放大的脸。看见她醒来,轻捏了捏她的鼻子,“顾太太,你已经睡到了日上三竿了。”她还没完全清醒,下意识就伸手推开他的脸。掌心,就落了一个湿漉漉的吻。 等到林欢晚换完衣服出来的时候,下楼的时候看见沙发上,顾念笙交叠着双腿坐在沙发上。 一只棕色的小奶狗,正抬着前面的小爪子,要去扑顾念笙的裤腿。 他挑了挑眉,看到它抬起爪子的时候,挪开了腿,于是小奶狗扑了空。又不甘心的,周而复始了几次。 “傻狗。” 顾念笙对此无语,但并不妨碍,他继续挪动自己的脚。 “是那只吗?”林欢晚过去时才出声,顾念笙立刻放下了自己收回的脚,皱了皱眉,还是将它给抱了起来。 这样方便林欢晚验货似的。 将它有一块没了毛的肚皮给撩起,“刚好它病好了,让司机接了过来。” 小奶狗有着湿漉漉的黑鼻子和眼睛,一面望着她,还一面嗅了嗅,耷拉着的两只耳朵突然立了起来,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 林欢晚伸手接了过来,小狗发出兴奋的呜咽声。 刚抱过去,就舔了舔她的手背,让林欢晚轻笑出声。 顾念笙冷着眼,瞬间有种想要将它丢回去的冲动。直觉告诉它,它以后在家的位置,要比他受宠。 “取什么名字呢?” “小棕。”顾念笙不待见的看它一眼,不是还有很多狗叫小白小黑之类的么。 林欢晚脸上的笑意还未减,抬头看着顾念笙,重复问,“你说取什么名字?” “你取什么都好听。” “那就叫花生吧。”她抱着它顺了顺毛,将它放下来的时候,还摸了摸它的脑袋。 顾念笙,“……” 吃过早餐,顾念笙去了公司。 林欢晚带着花生去了院子里照顾着绿植,花生就绕着她的腿边转圈,是不是发出几声呜咽声。 “林小姐?” 林欢晚转身,看着沐云汐画着精致的妆容,眉宇间带着些倨傲。 “昨天的事情,我一直觉得挺抱歉的,我不应该把你一个人留在屋里,不然也不会出现昨天的事情。” 林欢晚将花洒放下,声音清淡,“你喜欢他。” 昨天的事情,不会有那么凑巧,玩的却是灭灯这种把戏。林欢晚抬起下巴,清冷的眸子抓着她的视线,“你调查过我?” 沐云汐脸上的笑容僵住,收回时再看她时是不带掩饰的嘲讽,“没想到林小姐演技还不错,在念笙面前,演柔弱,私底下却是这么精明的一个人。” 她逼近一步,“林欢晚,两年前进入精神病院治疗抑郁症,同时,伴有幽暗恐惧症。简单的说,就是一个疯子。你以为,你凭什么能够嫁给念笙。” 林欢晚低笑出声。 “不管我凭借什么,我都嫁给了顾念笙。既然沐小姐查了我的资料,也应该明白,一个疯子是归不进善类的,我不是你能够招惹的。” “你以为以你现在这个样子,能做什么?林家败落,你父亲入狱,你以为你还是林家大小姐?我会怕你不成?” “你大可跟我试试看。”林欢晚白皙的皮肤在和煦日光下,仿佛透明一般,笑容也多了份病态的诡异。 她低下身子抱起了花生,转身往屋里去。 沐云汐牙齿咬着唇,“你想知道为什么你是个精神病,念笙还是会娶你吗?” 看见前面背影停住,她多了几分得意,才开始道,“不过就是因为你的皮囊,长的与她该死的相似而已。你以为你作为顾太太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么,你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而已,一个死人的替代品。” 原来是这样啊。 林欢晚唇角勾起,揉了揉花生的小脑袋,这样就解释的过去了。 …… 顾念笙并不限制她出门,给她留下来了一个司机。 下午的时候,她去见安夏。去的时候,安夏已经到了。诺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看见她的时候,伸出细白的手。 因为咖啡店的人不算少,防止被认不出,并没有摘掉墨镜。 刚过去,她起身给了她一个熊抱,搂着她纤细身影时,鼻子倒是先发酸起来,“晚晚,你知道吗?这一幕我做梦都做了好几回了。” 林欢晚拍着她的背,“那你今天算是看见活的了。” 安夏拉着她的手臂,上下左右的仔仔细细的看了个遍。林欢晚勾唇笑了笑,“瞧清楚了,没少胳膊少腿的吧。” “没少没少。坐下吧,我给你点了果汁。” “晚晚,你现在跟顾念笙?” “以后,我就是已婚了。” “已婚?你们俩结婚了!不,什么时候的事情啊,我……” 林欢晚将水递过去,“不是很正常吗,他是我未婚夫,林家出事,他没有走,已经很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