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要为防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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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要为防拐服务

打拐要为防拐服务

文/宋劲

最近,平南的邓某在藤县警方协助下,终于找到了自己失散27年的亲生父母。详见《被拐27年,儿子回梧认亲》一文。看完此文,在令人执腕动容之余,笔者在思考,其实,相对于打拐,防拐的意义更为重要,打拐更应该为防拐服务。

邓某与亲生父母团聚,父母的初心未改,心情一定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他们的激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邓某本人此时此刻的心情,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了吧!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对他亲生父母的打击和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有鉴于此,防拐就显得犹为重要。

如何做好防拐?除了加强对家长和孩子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患意识之外,我们可以从加大打拐力度、扩大打拐范畴等方面考虑,使其起到防拐的目的。

首先,我们如今要充分利用好现代科技,把那些拐卖儿童的陈案翻出来认真梳理一遍。案子侦破后,我们不仅要对拐卖儿童者施以重刑,而且还要对买小孩的人处于重罚。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买卖成本增加了,这笔“生意”以后就没人愿做、没人敢做、没人能做。

其次,打拐不仅要打击直接买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还要打击一些促成这种买卖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为受害儿童出俱假出生证的医生和医院;二是不严格按章办事,随便给受害儿童上户口的户籍管理人员和单位;三是违规收录证件不全的受害儿童上学的老师和学校。相信通过这几项措施,受害儿童将很快“浮出水面”走入我们各级治安管理人员的视野,让受害儿童尽早得到解救。

第三,公安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众的眼眼是雪亮的,鼓励、奖励大家发现周围哪家有来路不明的小孩要及时报警,经查实再对买卖双方处于重罚重刑外,即使一时还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也要先将小孩送到当地福利院收养,断了买家的念头。

只要我们如今的打拐得法,让拐卖儿童者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一定能起到很好的防拐作用。让华夏千千万万的儿童都能留在亲生父母身边,有个快乐的童年,幸福成长!同时也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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